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沾益区龙华街道凤来社区东湾圩安置房新增工程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26  浏览次数:
招标项目名称:沾益区龙华街道凤来社区东湾圩安置房新增工程
资金来源: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设计施工图范围内转角房、139 套钢结构屋面工程、20套5户型新建基础工程及值班室等工程,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综合交易工程类型:其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交易地点:沾益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4-04-15 10:00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龙华街道办事处
评审办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备注: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请申请人在资格预审公告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曲靖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CA证书在网上确认报名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凤来社区居民委员会经办人:庄云卫
办公电话:1592491802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泽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经办人:杨雯
办公电话:13769533860移动电话:1376953386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ZH530300202400057001001
标段名称:沾益区龙华街道凤来社区东湾圩安置房新增工程
资审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9 17:30
递交资格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24-04-26 09:00
开标地点:沾益开标厅
开标方式: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1182.306074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设计施工图范围内转角房、139 套钢结构屋面工程、20套5户型新建基础工程及值班室等工程,具体详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详见申请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上述资质的联合体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年检合格),目前无在建或待建工程。
业绩要求:业绩要求:企业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已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业绩;项目经理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以后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已完成1项合同金额不低于800万元(含)的建筑工程业绩。 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提供证明材料: 依法招标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附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中标结果公示截图)、合同协议书(附各级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企业业绩合同信息截图)、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汇签)。 ②依法非必须招标项目提供: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至少须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三方汇签)。 ③如联合体投标,业绩资料可以由联合体任一方提供。 ④如为新成立企业或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为新成立企业的(新成立企业指企业成立时间至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不足一年的含一年)可不做业绩要求。 ⑤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备案表或验收证明材料时间均须为2021年1月1日以后至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经理业绩不重复计算。
其他:1.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项目班组成员须具备至少项目经理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标准员1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劳务员1人、资料员1人。 4.近3年(2020年-2022年或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注:如有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的新企业,从其登记注册或变更后开始计算。 5.信誉良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未被纳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十九条整治措施的通知》(云建质[2023]1号),对在云南省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得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合格后,经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通过后,方可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参与新的招投标活动。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联合体各方均应订立联合体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相应工作和责任,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牵头人办理。 ②联合体各方订立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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